本報訊(記者張宇)在南非工作的前通信工程師劉某,在乘坐飛機回國時,攜帶了52件10余公斤的象牙制品,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,他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被查獲。今天上午,劉某因涉嫌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在市四中院受審。
據了解,被告人劉某今年41歲,家住陜西,大專文化程度,通信工程師,2009年至2013年就職于一家通信公司,2014年以后劉某離職,想在南非定居,于是開始在南非做生意。
據檢方指控,2014年6月3日,劉某乘坐EK308次航班自南非開普敦到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。劉某入境時選擇無申報通道,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。海關關員在劉某托運的行李箱內查獲疑似象牙制品52件。
經檢驗和鑒定,疑似象牙制品均為現代象科象牙制品,凈重10.173公斤,價值42萬多元。劉某于2015年4月23日到案。上述贓物已被全部起獲。因涉嫌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,劉某于今年5月18日被北京海關緝私局逮捕。
“我對起訴書的指控沒有意見。”劉某說,“象牙制品是我在南非一家工藝品市場購買的,有手鐲、圓珠手串、雕刻的牛,圓柱形的象牙,一共52件,大概花了人民幣千元。”
據劉某供述,他購買象牙后,當地商戶幫他用塑料薄膜包裹象牙制品并塞進三個鐵盒,剩余的四塊塞進自己的一雙鞋子里,劉某否認這樣包裝是為了掩藏象牙制品,“我這樣是為了節約行李空間,也防止磕碰。”
劉某稱,他購買的象牙手鐲、手串想送給親友,圓柱形的象牙是自己想加工成象棋,雕刻的牛打算送給父親。
據悉,劉某在通信公司供職4年多,期間出境十余次,離職后出入南非也有七八次。他是否知道攜帶象牙制品而未向海關申報違法呢?“我之前在和朋友聊天的時候,提到過攜帶象牙入境是違法的,但是自己攜帶一點自用沒關系。我覺得帶幾千公斤、一輪船那樣才算走私。”劉某稱。
截至記者發稿,此案還在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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